石家庄2022年年度报告解读
石家庄2022年年度报告解读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对标对表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促归集、惠民生、转作风、防风险,深入实施阶段性支持政策,持续挖掘住房公积金潜力,全面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效能,各项工作不断迈上了新台阶、取得了新成效。
一、缴存
2022年实缴单位19745家,实缴职工107.80万人,缴存额191.0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3.01%、2.43%、10.37%。2022年末,缴存总额1610.3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46%;缴存余额700.04亿元,同比增长12.65%。
缴存职工中,来自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位居缴存职工总数前三位,占缴存职工总数的90.44%,是住房公积金缴存的主要来源。中、低收入占97.17%,高收入占2.83%。
二、提取
2022年,32.92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12.48亿元。住房公积金提取超六成用于住房消费,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功能。
三、贷款
2022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5万笔66.60亿元。支持职工购建房134.55万平方米,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逐年提高,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职工节约购房利息支出12.38亿元。有力支持了中、低收入职工购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四、政策和服务
(一)扎实推进阶段性支持政策。中心将深入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作为贯彻国家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围绕“助企、纾困、惠民”三大重点,相继出台一系列支持政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满,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6个月内一次性或分期完成补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经本人申请、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核通过后,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二)推进缴存扩面,支持租购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以年度公积金基数调整为契机,扎实开展“四进”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园区集中宣讲住房公积金政策,以调基促归集、以归集促增效,不断扩大覆盖面和资金池。对暂不具备购房能力的年轻人、新市民,持续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符合我市租房提取条件的,每人每年提取限额由9600元提升至12000元,提供石家庄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备案登记的租赁合同的,提取金额进一步提高15000元。
(三)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打造住房公积金服务品牌。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治理。一是优化服务机构。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联合服务大厅和个人住房贷款合作银行网签大厅,将10家贷款合作银行引进设立办事窗口,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受理审批、贷款合同面签、二手房交易网签备案及贷款房产抵押、注销抵押网上申请等事项“一门办理”。二是推进跨省通办。聚焦群众关注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利用大数据共享手段,持续拓展跨省通办服务范围,住房公积金汇缴、住房公积金补缴、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租房提取、提前退休提取等5类业务实现跨省通办和全程网办,进一步提升了服务效能,满足了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三是开展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全国住房公积金系统服务提升三年行动,组织学习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服务标准,强化制度管理和标准落地,坚持目录管理,强化清单服务,不断推进管理服务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