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转公”政策解读
“商转公”政策解读
(第二期)
近日,中心针对“商转公”业务试运行以来,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现解答如下。
一、“商转公”预约的时候怎么选择银行?
“先还后贷”方式办理“商转公”的,申请人可自行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所选银行无需与原商贷银行一致。申请人选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后,需准备相应银行的I类储蓄卡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收款及还款账户。
“以贷还贷”方式办理“商转公”的,需选择与原商贷银行相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现阶段支持“以贷还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为建设银行、农业银行。
二、循环化工园区及经开区房产在哪里办理“商转公”?
目前商贷所购住房在循环化工园区的,到高新管理部办理“商转公”业务。商贷所购住房在经开区的,到藁城管理部办理“商转公”业务。
三、房产证和贷款合同都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商贷是男方的还款卡,但是男方没有公积金,女方有,可以办理“商转公”吗?
可以。原商贷所购住房不动产权证载明的产权人为夫妻双方姓名,且双方为商贷的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的,其中一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可以申请“商转公”。
四、办理“商转公”贷款时,房产价格是以当前的市场价格为准,还是原房产价格?
办理“商转公”时,房产价格以原商贷借款合同中的房产价格及根据契税完税凭证推算的房产价格中较低者为准。如房产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住房公积金贷款经办部门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符合国家房地产评估规范要求的抵押物价值评估报告。
五、省直缴存职工在哪里办理“商转公”?
目前,省直缴存职工申请市内四区及高新区、鹿泉、正定区域内的“商转公”,需到省直住房资金中心办理。
联系电话:87902305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69号,省直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
省直缴存职工办理我市其他县(市、区)“商转公”的,暂由市公积金中心代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