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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3-28 10:33:44  浏览次数: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石家庄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31名委员,2023年召开3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2022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的报告》《石家庄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租房提取政策的通知》《石家庄住房公积金资金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石家庄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银行工作考核办法》《石家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实施细则》。

辛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18名委员,2023年召开4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2022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2022年增值收益分配方案》《2023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独立的正县级事业单位12个科(中心),23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67人,其中,在编157人,非在编10人。

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为隶属于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不以营利为目的正处级事业单位7个科。从业人员43人,其中,在编43人。

辛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辛集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正科级事业单位4部门。从业人员32人,其中,在编12人,非在编20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3年,新开户单位3629,净增单位2168家;新开户职工12.25万人,净增职工3.55万人;实缴单位21913家,实缴职工111.35万人,缴存额218.4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0.98%3.30%14.31%2023年末,缴存总额1828.7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56%;缴存余额756.11亿元,同比增长8.01%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7家。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0家。辛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9家。

(二)提取2023年,40.03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62.35亿元,同比增长44.34%;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4.33%,比上年增加15.46个百分点。2023年末,提取总额1072.6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7.83%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购买市内四区及高新区自住住房且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

2023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7万笔70.2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0%5.47%。其中,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15万笔63.33亿元,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0万笔6.21亿元,辛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2万笔0.70亿元。

2023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54.21亿元。其中,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45.72亿元,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7.54亿元,辛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0.95亿元。

2023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3万笔782.60亿元,贷款余额431.43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5.84%9.86%3.86%。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57.06%,比上年末减少2.28个百分点。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3家。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7家。辛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4家。

2.异地贷款:2023年,发放异地贷款138275286万元。2023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733314.3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381913.35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3年,辛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未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当年贴息额14.38万元。2023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841904万元,累计贴息90.76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327.09亿元。其中,活期0.15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71.54亿元,1年以上定期233.64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21.76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57.06%,比上年末减少2.28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3年,业务收入214432.99万元,同比增长6.03%。其中,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66052.41万元,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44227.20万元,辛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4153.38万元;存款利息79655.44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34756.45万元,其他21.10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3年,业务支出115742.19万元,同比增长10.30%。其中,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88815.37万元,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24936.70万元,辛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990.12万元;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09659.30万元,归集手续费735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5218.05万元,其他129.84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3年,增值收益98690.80万元,同比增长1.41%。其中,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77237.04万元,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19290.49万元,辛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163.27万元;增值收益率1.36%,比上年减少0.12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3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    1761.52万元,提取管理费用9367.37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7561.91万元。

2023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8907.07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5876.43万元,其中,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缴69084.44万元,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上缴15621.76万元,辛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缴1170.23万元。 

2023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3294.42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13613.05万元。其中,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565492.94万元,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提取140166.92万元,辛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7953.19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3年,管理费用支出8484.63万元,同比下降5.26%。其中,人员经费5883.78万元,公用经费606.77万元,专项经费1994.08万元。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5718.62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4467.45万元、348.86万元、902.31万元;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948.46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083.15万元、239.26万元、626.05万元;辛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817.55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333.18万元、18.65万元、465.72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714.55万元,逾期率0.17‰,其中,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0.14‰,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0.38‰,辛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逾期0.35‰。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3294.42万元。2023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1.82%,国有企业占19.73%,城镇集体企业占1.80%,外商投资企业占2.0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7.8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74%,灵活就业人员占0.05%,其他占5.01%;中、低收入占97.80%,高收入占2.20%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7.67%,国有企业占11.48%,城镇集体企业占2.15%,外商投资企业占2.5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4.2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85%,灵活就业人员占0.04%,其他占9.05%;中、低收入占99.46%,高收入占0.54%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9.7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4.65%,租赁住房占7.34%,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6.7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01%,其他占11.52%。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7.69%,高收入占2.31%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40.08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1.01%,比上年末减少0.27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74469.73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2.45%90-144(含)平方米占72.27%144平方米以上占5.28%。购买新房占55.70%,购买二手房占44.3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0.98%,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9.02%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8.85%30-40岁(含)占46.45%40-50岁(含)占13.01%50岁以上占1.69%;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3.21%,购买二套住房申请贷款占16.79%;中、低收入占99.10%,高收入占0.90%

(四)住房贡献率

2023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78.05%,比上年增加3.37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租购并举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支持缴存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特别是共有产权住房等情况

2023年,石家庄住房公积金大力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从放宽提取条件、提高提取频次、上调提取额度三方面入手,持续强化政策供给。其中,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年租房提取12.65万人次、11.02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4.50%40.20%支持缴存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9624户,发放贷款金额539889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7.46%9.48%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全年租房提取7061人、8321.38万元,较上年分别增长24.69%47.65%。支持缴存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763户,发放贷款50767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9.10%39.86%。辛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年租房提取711人、694.40万元,较上年分别增长48.13%45.04%。支持缴存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190户,发放贷款6745万元,分别比上年减少25.78%10.29%

二)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增受委托办理贷款业务银行3家,分别为招商银行、光大银行及平安银行;新增受委托办理缴存业务银行1家,为河北银行。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新增受委托办理缴存业务银行2家,分别为农行自强支行和浦发银行石家庄分行。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2023年度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为24743元,最低为4948元。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未达到4948元的,单位可申请以职工工资作为缴存基数缴纳,最低不得低于2200元。2023年度辛集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为24658元,最低为2000元。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可以在5%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宜一致。

2.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认真落实《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租房提取政策的通知》(石公管委〔20232号),符合我市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职工及其配偶可每季度提取一次,同一自然年度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2000/人;提供石家庄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备案登记租赁合同的,同一自然年度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5000/人。符合我市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家庭,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职工及其配偶可每季度提取一次,同一自然年度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8000/人。辛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同一自然年度内,缴存人及其配偶可随时办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每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每月1000元租房提取限额。

3.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购买市内四区及高新区自住住房且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购买二星级及以上新建绿色建筑的,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购买市内四区及高新区被动式超低能耗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00万元。持有效期内石家庄市人才绿卡A卡、B卡且申请人家庭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购房记录的,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20万元。对于生育有两个子女的二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提高10万元;生育有三个子女的三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提高20万元。

辛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取得辛集市发放的“燕赵英才服务卡”的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时,在符合还贷能力要求的前提下,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支持“二孩”“三孩”家庭刚性和改善性合理住房需求。在符合还贷能力要求的前提下,“二孩”“三孩”家庭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至80万元。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20%。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30%

4.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0%执行。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1-5年(含)贷款年利率为2.60%6-30年贷款年利率为3.10%;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贷款利率为上浮利率,即:1-5年(含)贷款年利率为3.025%6-30年贷款年利率为3.575%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是进一步完善线上服务功能。不断完善与人民银行、社保、不动产等部门,信息共享、互换和查询机制,在网上大厅、手机客户端实现了17项信息查询、4项证明打印、12项缴存业务、5项提取业务、3项贷款业务的线上办理。增加“石iAPP线上服务渠道,并建设公积金服务专区,开通40余个服务事项,更加方便缴存职工业务办理。依托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以统一“电子码”代替原有3项纸质证明,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质效。以提升办事便利度为目标,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建立完善纵向联动、横向协同、密切合作的工作机制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业务与企业开办、员工录用等相关事项集成办理,实现了4类事项“一件事一次办”;三是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将高新管理部作为市区管理部的改革试点,增加贷款业务受理职能,打造集贷款受理、网签备案、贷款审批、签订合同、过户抵押为一体的全流程、一次性、高效办服务网点,更大程度满足职工实际需求。在桥东、桥西、高新等3个市区管理部开设节假日服务窗口,执行“早晚弹性办”“午间不间断”“365全年不歇息”的延时错时服务。

2、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一是增设服务网点和窗口。开设建行住房城建支行公积金业务服务网点,形成了以裕华路为中轴的服务格局,实现公积金业务“多点办理、就近办理”;窗口服务前移,安排专人服务,指导职工“掌上办”、“网上办”,极大方便缴存单位和职工;二是新增服务渠道。建设完成“省直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实现服务一键直达、认证刷脸即通、业务触网即办,编织了数字化服务“一张网”,实现微信小程序等六个服务渠道的全程自动化网办服务内容相一致;三是跨省通办再提速。通过“全程网办、两地联办、代收代办”的服务方式,提前实现“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和“提前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四是积极推动“商贷提取”网上办。目前已实现偿还建行商贷提取业务和石家庄中心公积金贷款提取业务全程网办;五是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以统一“电子码”代替原有《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有效解决了缴存职工异地办事“往返跑”、“两地跑”的难题六是公积金提取支持银行由5家增加至9家,满足缴存职工的个性化服务要求。

3.辛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间节点、进度安排完成“跨省通办”工作任务,已实现13项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其中12项实现全程网办,跨省通办业务及时办结率位居全国行业的前列,按时完成2022年住房公积金个人年度账单和《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亮码可办业务事项;在“辛集公积金”抖音直播间在线直播讲解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面对面”为群众答疑解难、指导缴存职工线上办理业务;制作“辛集公积金一码通”二维码,扫描即可看到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缴存、贷款等17项业务所需要的资料和具体操作步骤、流程等,办理业务一目了然,高效便捷,有效破解了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因记不清楚或材料不齐全而“来回跑”的问题,实现“指尖办事、智慧办事”,真正做到让群众少跑腿;持续加强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和免费邮寄服务等,用实际行动为群众提供最优质服务。

(五)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是系统功能持续完善。进一步深化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持续优化信息系统,为中心各项政策落地提供有力支持。全年共更新业务系统版本12次,新增业务需求105个,包括提高租房提取频次及多孩家庭提取额度、优化省级婚姻接口、进行业务系统档案功能升级、配合住建部开展“亮码可办”功能测试及上线、根据贷款实施细则完成相应系统升级等内容;二是数据共享持续拓展。积极推动数据共享,在全省率先完成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接,并正式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数据纳入个人征信报告;完成社保“一卡通”平台对接工作,缴存职工在政务大厅可使用社保“一卡通”办理公积金业务;与部分商业银行开展住房商业贷款数据共享;三是网络安全持续提升。中心持续加强信息安全防护,对中心业务系统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测评,并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渗透测试,对系统进行安全加固,进一步提高中心信息系统安全防护能力。

2.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一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居民服务“一卡通”的重要指示精神,完成服务大厅终端设备改造和业务系统升级,实现办事群众凭社会保障卡办理公积金业务;二是建设“省直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服务新渠道,实现了在微信小程序上查询、打印、办理公积金个人业务。通过多入口模式建设更短服务路径,实现服务一键直达、认证刷脸即通;三是推出公积金证明材料在线验真服务。在公积金证明材料上增加水印、验真字符串和验真二维码,可在线验证真伪,确保证明材料安全可靠;四是印发了五项征信信息共享内部管理制度,完成了征信查询、贷款数据上报等程序的开发工作。

3.辛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结算完全使用住建部平台,贯彻落实基础数据标准和数据上报制度;与市场监管局信息系统实现对接,实现企业开户一日办任务目标;完成省公积金数据共享平台多个数据接口接入工作,中心业务系统与省公积金数据共享平台多个数据接口正式接通,可实时查询获取婚姻信息、殡葬信息、低保信息、法人库信息等相关部门数据信息并新增契税缴款书、购房增值税2项信息核查功能;完成省政务“好差评”项目,实时向市政务平台传送公积金业务评价数据;顺利完成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国家等保三级年度测评及整改工作;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对手机公积金APP认证方式做了升级,并进行安全加固;在开展等保年度测评的基础上,通过第三方机构,对机房所有服务器设备每年进行了两次渗透测试,检验了中心机房安全防护能力,对存在的安全薄弱环节,进行针对性强化完善。

(六)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1.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桥东管理部获得全国住房公积金系统服务提升三年行动表现突出“星级服务岗”荣誉;桥西管理部获得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荣誉;中心获得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优秀集体”荣誉;中心获得石家庄市政务服务大厅“优秀入驻单位”荣誉;桥东管理部获得石家庄市政务服务“五星文明窗口”荣誉。中心职工2人获得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1人获得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优秀个人”荣誉;1人获得共青团石家庄市委“实干兴石青年”荣誉;1人获得石家庄市政务服务“窗口服务标兵”荣誉3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并记功;29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并嘉奖。

2、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2人被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评为年度优秀共产党员;1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并记功;7人年度考核优秀并嘉奖。

3.辛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被评为“参政议政工作优秀组织者”;1人获得辛集市“巾帼建功标兵”称号;4人被评为年度优秀共产党员;1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并记功;2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并获辛集市人民政府嘉奖。

(七)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开展行政处罚类案例7件,对7名提供虚假证明或者资料的方式骗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进行了处罚,罚款金额0.80万元。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情况:一是对逾期偿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11件,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涉及执行金额292.36万元;二是对欠缴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开展行政执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3件,涉及金额6.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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