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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高新区“商转公”预约模式和同城转移业务办理的提醒

2024-06-28 10:04:06  浏览次数:

调整高新区“商转公”预约模式和

同城转移业务办理的提醒

 

各缴存单位、缴存人:

一、6月28日起,调整高新区“商转公”预约模式。缴存人登陆手机公积金APP预约办理“商转公”,选择“高新管理部”后不再选择受托银行,直接点击预约按钮进入“预约时间”界面,选择可预约时段完成预约。预约成功后,缴存人按照预约时间到高新管理部办理“商转公”。

目前,高新区公积金贷款合作银行为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兴业银行、华夏银行。原商贷银行为以上5家银行的缴存人,可以选择“以贷还贷”的方式办理商转公;原商贷银行为其他商业银行的缴存人,暂只能选择“先还后贷”的方式办理商转公。

二、为保证公积金信息和资金安全,进一步规范同城转移业务,根据《石家庄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石公管委【2024】6号)等文件规定,中心对同城转移业务办理流程作出了调整,在此提醒广大缴存单位及缴存人办理同城转移业务时注意:

1、同城转移业务可由转出单位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也可由职工本人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个人申请办理的还须由转入单位确认。

2、单位申请办理的需提供转移职工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批量转移申请表》。

个人申请办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个人转移(合户)申请》,并加盖转入单位印章(见附件一)。     

业务表格可登录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sjzgjj.cn)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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