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商转公贷款“以贷还贷”可办理银行的通知
2024-06-24 10:13:39 浏览次数:
关于增加商转公贷款“以贷还贷”
可办理银行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进一步满足我市缴存职工商转公“以贷还贷”需求,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增工商银行、兴业银行、华夏银行为“以贷还贷”可办理银行。7月1日起,原商贷银行为工商银行、兴业银行、华夏银行的申请人,可以选择“以贷还贷”方式,预约办理商转公业务。
目前我市共有5家银行开通商转公“以贷还贷”业务,分别为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兴业银行、华夏银行。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