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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转公”热点解读

2024-05-11 16:59:59  浏览次数:

“商转公”热点解读

 

我市“商转公”业务试运行以来,总体运行平稳有序,达到了预期效果。但在业务办理过程中,中心发现部分群众“商转公”预约成功后,到前台现场办理时,出现贷款条件不符合或相关资料准备不齐全等问题,导致业务办理不够顺畅。为进一步提升“商转公”受理成功率,最大程度让群众少跑腿快办事,从5月中旬开始,在工作时间,中心将安排工作人员,以电话方式联系预约成功群众,对“商转公”业务办理要求、相关资料准备及注意事项,进行进一步的提醒和指导,本次电话提醒及中心“商转公”业务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请接到电话的群众耐心接听。下面,我们对近期热点问题进行了梳理,现解答如下:

一、“商转公”贷款年限如何规定?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男不超过65周岁,女不超过60周岁

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贷款期限与原商贷所购住房房龄之和不超过50年。同时,原商贷房龄超过30年(含)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办理“商转公”时房本的持证时间未到5年可否办理?

目前办理“商转公”时原商贷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且登记日期满5年。如因不动产权证丢失等情况重新补办的可提供不动产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佐证。我中心将根据业务办理情况逐步扩大受益群体,职工可随时关注我们的官方渠道留意相关信息。

三、“商转公”贷款额度如何计算?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应为万元整数倍。申请人具体贷款额度,不高于按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的贷款额度:

(一)能力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月还款额不超过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缴存基数的50%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个人信用报告》中贷记卡有6个月平均使用额度、循环贷款总额、非循环贷款余额、大额专项分期及担保等其他负债的,贷款额度按照还贷能力计算得出的贷款额度减去上述负债总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二)首付款比例

购买市内四区及高新区首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其他县(市、区)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三)不高于原房产价格60%(房产价格根据原商贷合同、契税票、当前市场价综合确定);通过“先还后贷”方式办理的超过原商贷剩余本金(取万元整数),通过“以贷还贷”方式办理的不能超过原商贷剩余本金扣除2个月月还款额后的余额(取万元整数)。

温馨提示:为提高“商转公”办理效率。建议广大职工预先了解具体政策及办理流程(详见附件),准备好申请材料后,再进行网上预约办理。咨询的群众可以直接在大厅前台现场咨询,或者拨打我中心对外服务电话咨询。目前贷款资金充足,请大家有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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