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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度法治建设报告

2021-01-06 15:51:47  浏览次数: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度法治建设报告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石家庄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明确了中心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在做好住房公积金规范性管理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和研究住房公积金政策,规范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使用,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较好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促进了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今年截至11月底,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885.13亿元,累计提取455.07亿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61200户、476.13亿元,主要业务指标全省名列前茅。按照全市统一要求,中心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党政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职责

中心严格落实国家、省、市“七五”普法规划精神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加强对中心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了保障、创造了条件。主要领导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依法行政及普法责任书”,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及时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二、领导班子推进依法行政

中心领导班子率先垂范以上带下,全体干部职工先后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同志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及《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积极宣传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强化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制度约束,用制度管人,确保住房公积金工作规范性、合法性,提高法治思维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上半年中心领导班子两次带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各部门组织集体学习,在中心显要位置悬挂民法典挂图,形成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今年以来中心将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作为“惠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确保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规范运行,为稳定房地产市场、健全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城镇缴存职工家庭住房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管委会研究通过了《石家庄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二是中心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制定出台石家庄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在一定程度上规范和完善了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三是成立了失信惩戒、平安建设、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在今年遭受新冠肺炎疫情的情况下,各项工作均在法治轨道上有条不紊开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

三、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以法律为准绳,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

1、坚持在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形式上求全

中心领导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与各项业务同部署、同检查,在日常工作中坚持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一是统一建章立制。中心制定了《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明确了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运行、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二是加强事前公开。中心按照市司法局要求,编制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服务指南、行政执法人员清单、行政执法手册和各类执法行为流程图,明确了行政执法主体、权力清单等事项、抽查主体等内容和各类执法行为的具体操作流程并在中心网站及时公示,确保住房公积金在阳光下运行。三是规范事中公示。中心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按要求出示执法文书,并主动亮明身份;各管理部办事大厅均已设置工牌等明示工作人员信息。四是推动事后公开。中心通过网站的事后公示专栏,及时向社会公布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五是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渠道,通过网站、办事大厅、微信等载体,全面、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建立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对行政执法事前、事后事项分类公示。

2、坚持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内容上求实

中心结合自身实际,努力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制定了《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按行政处罚和行政检查的执法类别,完善了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制度。二是按要求规范开展文字记录工作。中心严格按照执法文书标准制作、管理和保存执法卷宗,并保留相关电子档案。三是积极推行音像记录。编制了《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了进行音像记录的关键环节、方式、音像记录设备的使用管理等事项,并按要求规范了音像记录工作,配备了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四是努力强化记录实效。在《音像记录事项清单》中,明确了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制度,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的作用。

3、坚持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法上求严

在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健全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健全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出台《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对审核主体、范围、内容、程序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二是落实法制审核主体。按市司法局要求配备了一名具有法学研究生学历和四名具有法律经验的法制审核人员,并对法制审核人员和全部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不断提高其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中心长期与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合作,聘请其合伙人为中心法律顾问,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进行研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较好发挥了法律顾问在审查把关和法治保障方面的作用。三是确定法制审核范围。编制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要提交政策法规科主管主任审核,并最终在中心主任办公会讨论并最终决定。四是细化法制审核程序。编制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了法制审核的范围、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等重要事项,规范了法制审核行为。

)以法治思维为引导,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对专业性强、法律问题复杂的决策事项,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到决策过程中,现场为中心领导决策提供法律支持,保证中心每一项行政决策依法有据。2020年法律顾问共参与处置中心各类诉讼案件30余件,为中心政策性审查合同文本50余个。在处理重大、疑难、复杂的信访投诉案件中,法律顾问专项咨询、专题信访接待,耐心解答,得到了上访群众的肯定。

2、严格落实宪法和法律规定。自觉接受各类监督,直面外部评价,切实推进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证投诉群众“诉之有门,诉之有果”。在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方面,针对未缴、欠缴、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我中心严格按执法程序进行催缴工作。

)以维护职工权益为己任,依法依规办理案件

1、抓好积极协助执行工作。在协助纪检监察、公检法等有关部门查询、冻结(解冻)、扣划住房公积金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厘清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单位,具有协助人民法院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名下住房公积金的义务。今年截至1223日,共受理协助纪检监察、公检法等有关部门和执业律师查询1万余笔,协助人民法院冻结1162笔,解冻148笔,扣划1538笔、总金额73548700元。

2、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心领导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的部署上。对发现的涉嫌伪造和使用虚假材料骗提骗贷的组织和个人等问题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加强与公安机关等单位的沟通协调等。

3、抓好群众意见建议落实工作。以百姓需要就是工作,百姓满意就是标准为宗旨,坚持马上办,要办好,有回声的服务标准,将一件件市民意见建议落实见效。开通12329服务热线,8名客服人员、32条客服线路,专门负责热线的答复工作。研发了住房公积金客服系统,实现了计算机智能排队、智能分配坐席、自助语音服务等功能,办事群众可24小时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基本信息和我市相关政策,进一步畅通了咨询、查询渠道。

4、抓好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工作。一是营造安全共享的支撑环境。中心开通网上业务的关键点在于身份认证及数据共享,为解决此问题,中心积极与蚂蚁金服、腾讯进行沟通,解决身份认证问题,在系统上线前期中心通过支付宝进行身份认证,但此认证方式客户群体有限,存在一定弊端。中心又积极调研、研讨,陆续开通了佐罗认证、腾讯慧眼认证两种身份认证方式,基本覆盖了全部缴存职工,缴存职工通过刷脸就可完成身份认证,大幅提升了客户感受;二是打造丰富有效的“服务1+8”模式。“服务1+8”模式即建立一个综合服务服务平台,实现统一管理、统一发布;拓展八个渠道,门户网站、网上大厅、手机APP、短信、微信、微博、12329热线、自助查询机,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缴存单位可在网上办理单位信息变更、缴存基数调整、汇缴核定等缴存业务;三是精简办事要件提升群众满意度。取消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证明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等13项证明材料。压缩办结时限,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从3个工作日缩短至实时办结,住房公积金贷款从15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群众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更加方便快捷;四是构建方便高效的线上模式。通过对中心现有存量数据的分析、使用,陆续在网上大厅、手机客户端开通网上办结业务,办事群众可7×24小时,随时随地办理实现了物业费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退休提取、离职未就业提取等业务,真正实现了客户“零跑腿”。

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健全完善法律服务体系

(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中心主要领导积极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主要领导与部门负责人签订“普法责任书”,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宪法和法律,带动全中心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推动中心法治建设营造了浓厚氛围。

(二)实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

中心主要领导坚持带领班子其他成员贯彻集体学法制度,采取多种多样的学习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宪法法律学习摆在突出位置。同时,推动把宪法、民法典等法律学习列入领导班子年度学习内容。每年领导班子至少参加2次以上法治专题学习,每年至少举办1次法治专题讲座。

)以普法为抓手,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工作

1、量化细化工作任务。为使普法工作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确定了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普法工作,明确了责任人,确保了中心普法工作顺利开展,制定了《2020年中心普法工作要点》、《2020年中心普法责任清单》,签定了《2020年普法责任书》。中心普法工作线路清析、思路明确,形成重点普法,层层落实,人人负责的良好局面,将“七五”普法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2、开展普法教育活动。一是各县市区管理部分别组织辖区内缴存单位的专管员进行住房公积金专题知识讲座;二是中心副主任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走进石家庄广播电台“新闻882”行风热线直播间,与听众连线向社会直接宣传住房公积金便民服务新举措;三是在中心官方网站、官方微信、手机APP等开展多种渠道、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为市民答疑解惑,提高了社会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认知度。

回顾今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方面,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学法普法工作还需不断深入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认真总结、悉心研究、着力解决。

今后,我们将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进一步深化改革、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努力推进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12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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