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53号建议的答复
2023-12-12 15:19:40 浏览次数:
对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153号建议的答复
阮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我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一段时间,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结合群众实际需求和我市房地产市场形势,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住房公积金贷款惠民政策。根据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家庭购买市内五区的自主普通住房,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80万元;购买被动式超低能耗住房的,最高额度提高到100万元;持有石家庄市人才绿卡A卡、B卡的贷款额度进一步提高至120万元,政策措施受到缴存职工一致好评。
下一步,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继续坚持房住不炒定位,进一步挖掘政策潜力,释放政策红利,为帮助广大缴存人解决基本住房问题、促进实现住有所居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