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荣获河北省文明单位称号
2017-12-13 10:10:32 浏览次数:
近年来,我中心积极重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被评为2012-2013年度河北省文明单位称号。
我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办的帮助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管委会决策,按照“突出重点抓归集、创新思路促放贷、完善机制保安全、优化服务树形象”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行管运分离、统一核算的管理模式,扎实开展全省统一业务系统建设,住房公积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截至2014年12月底,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327.66亿元,累计为95798户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个人贷款221.99亿元,为改善我市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