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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有关事项通知

2017-12-20 09:24:05  浏览次数: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针对近期推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石家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目前只启动了与中国银行合作的长城卡,其他两种联名卡(工行的牡丹卡、建行的龙卡)待启动后,按照公积金中心通知进行下一步工作。
        二、联名卡由单位自愿选择、统一办理。每个单位只有一种联名卡,每个职工只有一张联名卡。
        三、联名卡的公积金业务功能目前仅限于可通过发卡银行的自助终端、网上银行等设备查询住房公积金缴存及本人公积金贷款、还款情况。
        四、待条件成熟之后,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其提取资金转账到职工本人联名卡账户。目前是否办理联名卡不影响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五、已办理联名卡的职工因工作变动住房公积金需转移时,需在新单位重新办理该单位所在行联名卡。
        联名卡办理及公积金业务功能的有关事项以公积金中心通知为准,其他单位及人员的宣传不作为办卡及日后使用标准。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0一二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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