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6月1日起实施,石家庄恢复“商转公”业务

2024-03-26 16:00:10  浏览次数:

6月1日起实施,石家庄恢复“商转公”业务

 

3月26日下午,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的报告》《石家庄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以及有关政策调整事项。经会议研究,自2024年6月1日起,我市恢复“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商业个人贷款”业务。具体实施方案,市公积金中心将于近日通过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发布。

您是第位访客
SJZGJJ.CN - 版权所有: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石北路360-1号 邮编:050051
备案:冀ICP备14002316号-1
技术支持:河北神玥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议使用IE8.0+ 、Firefox 等浏览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