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信息公开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公示 > 事后公开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18年度法治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9-12-16 14:11:56  浏览次数: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2018年度法治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监管办的监督指导下,中心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石家庄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明确了中心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在做好住房公积金规范性管理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和研究住房公积金政策,规范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使用,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一、以普法为抓手,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中心严格落实国家、省、市“七五”普法规划精神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中心领导班子率先垂范以上带下,全体干部职工先后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同志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及《宪法》《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全年领导干部集中学法9次,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法5次,普法教育率达到97%以上。

        (一)量化细化工作任务。为使普法工作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确定了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普法工作,明确了责任人,确保了中心普法工作顺利开展,制定了《2018年中心普法工作要点》、《2018年中心普法责任清单》,签定了《2018年普法责任书》。中心普法工作线路清析、思路明确,形成重点普法,层层落实,人人负责的良好局面,将“七五”普法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二)充实普法学法材料。结合普法工作的新要求,为干部职工购买了《宪法》、《民事诉讼法》、《房地产法》等法律单行本和风险防控与案例解析教材;中心组织编辑了《住房公积金信贷业务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汇编》、《财会新政》、《研究与思考》、《提取业务指南》、《贷款业务指南》等书刊和宣传彩页,从而使中心普法工作制度化、行为规范化,丰富了学法内容,浓厚了学法氛围。

        (三)开展普法教育活动。一是各县市区管理部分别组织辖区内缴存单位的专管员进行住房公积金专题知识讲座;二是邀请中心法律顾问赵伟律师为中心机关干部进行了宪法专题辅导,进一步明确了新宪法的时代意义和科学内涵;三是邀请专家龙得水对中心50余名通讯员进行了培训,在宣传报道中,要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总要求,成为优秀的普法宣传员和报道员;四是邀请了普法讲师团成员石家庄市监察委员会毕占领讲师进行授课,利用大量详实的案例,结合个人的深度思考,对重点问题进行了生动全面的阐释,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听取了一堂具有典型案例的普法教育课;五是中心副主任耿占合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走进石家庄广播电台“新闻882”行风热线直播间,与听众连线向社会直接宣传住房公积金便民服务新举措;六是中心副主任曹元华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走进河北广播电视台“阳光热线”直播间,与全省听众一同交流,宣传2018年住房公积金新政策;七是在石刻园公园开展了一次现场普法活动;八是邀请市纪委法规室路洪主任集中授课辅导《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结合中心工作实际,提出了日常资金管控工作中的风险点及防范措施的建议,对中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中心工作安全发展起到了很好的指导和警示作用;九是举办了2018年度普法培训班和宪法宣誓仪式,主管领导、总会计师种占信及法律顾问李伟为中心各部门负责人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授课,通过培训为建设一支法治服务型干部队伍夯实了基础,提高了中心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能力;十是“12.4国家宪法日”组织干部职工到法制公园宣传住房公积金制度;十一是在中心官方网站、官方微信、手机APP等开展多种渠道、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为市民答疑解惑,提高了社会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认知度。

        二、以制度为导向,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

        今年以来中心将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作为“惠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着力在提高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提升信息化水平和服务水平、规范业务管理上下功夫,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确保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规范运行,为稳定房地产市场、健全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城镇缴存职工家庭住房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管委会研究通过了《在石家庄就业的港澳台同胞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关于调整归集、提取相关政策的规定》等3个规范性文件;二是中心联合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石家庄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等5部门制定了《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实施意见》,联合市城乡和住房建设局制定了《关于开展拒绝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中心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有关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承办银行考核办法》等多项规章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规范和完善了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

        建立和推行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保障执法的公平公正是中心行政执法工作的着重点。政策法规科作为中心法制工作的专门科室,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了维护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等行政执法、中心涉法涉诉和协助纪检监察、公检法机关执行住房公积金等工作。

        三、以“放管服”回头看活动为契机,提升服务效能

        在对“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清理过程的回头看活动中,坚持以制度为标准,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公共服务,促进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的有效提升。

        对中心去年“回头看”发现的清单管理制度不到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住房公积金服务不到位等三个问题进行了重新梳理,确保此类问题不再重新发生。

        四、以“双随机一公开”为标准,规范行政执法监管

        结合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责和执法依据,梳理检查事项并形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同时制定了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等,并通过中心官网向社会公布。

        现我中心纳入随机抽查监管的事项,已达到我中心监管执法事项的100%,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全覆盖。

        同时将监管职责范围内的监管对象全部纳入检查对象名录库,并及时更新纳入新设立的主体和监管对象。

        五、以法治思维为引导,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对专业性强、法律问题复杂的决策事项,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到决策过程中,现场为中心领导决策提供法律支持,保证中心每一项行政决策依法有据。2018年法律顾问共参与处置中心各类诉讼案件28件,为中心政策性审查合同文本13个,法律事务咨询35次。在处理重大、疑难、复杂的信访投诉案件中,法律顾问专项咨询、专题信访接待,耐心解答,得到了上访群众的肯定。

        (二)坚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着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遵守中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规范了行政处罚和行政检查,各执法部门进一步完善了执法程序,规范了具体操作流程,配备了录音、录像等设备。

        (三)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及时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对行政执法人员名单及时进行动态管理,并对证件使用和社会满意度情况进行了评估。

        (四)强化执法监督。加大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在中心网站公开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以及救济途径等内容。

        (五)加强对重大行政处罚行为的法制审核。依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层层把关,确保决定依法依规。

        (六)严格落实宪法和法律规定。自觉接受各类监督,直面外部评价,切实推进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证投诉群众“诉之有门,诉之有果”。在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方面,针对未缴、欠缴、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我中心严格按执法程序进行催缴工作。全年办理简易程序案件7件,一般程序案件3件,已结案10件。

        六、以维护职工权益为己任,依法依规办理案件

        (一)抓好积极协助执行工作。在协助纪检监察、公检法等有关部门查询、冻结(解冻)、扣划住房公积金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厘清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单位,具有协助人民法院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名下住房公积金的义务。全年共受理协助纪检监察、公检法等有关部门和执业律师查询8万余笔,协助人民法院冻结866笔,解冻403笔,扣划1203笔、总金额5740万元。

        (二)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心领导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的部署上。对发现的涉嫌伪造和使用虚假材料骗提骗贷的组织和个人等问题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加强与公安机关等单位的沟通协调等。全年排查涉黑涉恶线索近百条,移交公安机关46条。

        (三)抓好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我单位加大了联合执法力度,集中开展了专项整治,对限制、阻挠、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中介机构进行惩戒,目前全市80余个具有合法销售手续房地产项目均可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抓好群众意见建议落实工作。以百姓需要就是工作,百姓满意就是标准为宗旨,坚持马上办,要办好,有回声的服务标准,将一件件市民意见建议落实见效。开通12329服务热线,8名客服人员、32条客服线路,专门负责热线的答复工作。研发了住房公积金客服系统,实现了计算机智能排队、智能分配坐席、自助语音服务等功能,办事群众可24小时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基本信息和我市相关政策,进一步畅通了咨询、查询渠道。

        (五)抓好新市民住房问题调研工作。将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作为住房公积金工作的主要着力点,扎实开展新市民调研,通过入户走访、座谈讨论等形式,深入社区街道、工业园区、高等院校、居民家庭,直接与新市民接触,面对面交流,进一步摸清了解了新市民基本情况和住房需求,积极探索新市民自愿缴存机制,鼓励新市民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努力帮助更多新市民通过住房公积金制度解决住房问题。

         (六)抓好我市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工作。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降低企业成本,延长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的期限,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浮动区间,企业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预计当年可为我市经营性企业减负20亿元左右,让更多企业“轻装上阵”。

        (七)抓好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工作。一是营造安全共享的支撑环境。中心高标准建设新系统软硬件,2018年9月12日,通过国家等保三级认证。开通网上业务的关键点在于身份认证及数据共享,为解决此问题,中心积极与蚂蚁金服、腾讯进行沟通,解决身份认证问题,在系统上线前期中心通过支付宝进行身份认证,但此认证方式客户群体有限,存在一定弊端。中心又积极调研、研讨,陆续开通了佐罗认证、腾讯慧眼认证两种身份认证方式,基本覆盖了全部缴存职工,缴存职工通过刷脸就可完成身份认证,大幅提升了客户感受;二是打造丰富有效的“服务1+8”模式。“服务1+8”模式即建立一个综合服务服务平台,实现统一管理、统一发布;拓展八个渠道,门户网站、网上大厅、手机APP、短信、微信、微博、12329热线、自助查询机,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缴存单位可在网上办理单位信息变更、缴存基数调整、汇缴核定等缴存业务,今年以来,网上提取业务量占到全部提取业务量70%。目前,中心现有的32项业务中,已有28项实现“最多跑一次”网上业务;三是精简办事要件提升群众满意度。取消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证明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等13项证明材料。压缩办结时限,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从3个工作日缩短至实时办结,住房公积金贷款从15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群众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更加方便快捷;四是构建方便高效的线上模式。通过对中心现有存量数据的分析、使用,陆续在网上大厅、手机客户端开通网上办结业务,办事群众可7×24小时,随时随地办理实现了物业费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退休提取、离职未就业提取等业务,真正实现了客户“零跑腿”。目前中心与住建局、民政局、人民银行的数据共享方案已基本确定,部分工作已进入实施阶段,预计近期将陆续开通其他网上办结业务。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方面,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学法普法工作还需不断深入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认真总结、悉心研究、着力解决。

        2019年,我们将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进一步深化改革、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努力推进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12月14日

您是第位访客
SJZGJJ.CN - 版权所有: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石北路360-1号 邮编:050051
备案:冀ICP备14002316号-1
技术支持:河北神玥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议使用IE8.0+ 、Firefox 等浏览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