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2018-08-27 14:41:58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管理部:
依据河北省双随机办《关于报送2018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石双随机办〔2018〕1号)要求,结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制定“双随机”抽查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管理部应建立抽查对象数据库。根据检查要求,建立缴存单位职工全部数据库。数据库内容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进行动态更新。
2、各县(市)、区管理部负责本辖区的随机抽查。抽查结果于每月3日前报政策法规科。邮箱:zfgjjzfdd@163.com。
3、在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对被查单位进行限期整改,整改期限结束后,检查人员应对整改情况进行核实,确保整改要求的落实,并将整改结果报政策法规科。
附件 2018年度抽查工作计划表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