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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合户)业务指南

2017-12-13 10:24:21  浏览次数:

        个人转移指职工因工作调动、辞职等原因将住房公积金由原单位转移至新单位的业务。个人合户指将职工多个公积金账户合并的业务。

        一、单位办理

        转出单位经办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及需转移职工的身份证,填写《住房公积金批量转移申请表》(转出单位加盖公章),到管理部办理。

        二、个人办理

        个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转移(合户)申请表》,到管理部办理。

        异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转入本地,在我市公积金中心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正常缴存半年以上的,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管理部办理。

        调出本地的职工需到转入地公积金中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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